2018年湖北华中师范大学招聘1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校2018年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1名(其中研究生辅导员9名、本科生辅导员2名),面向校外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校2018年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1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1人。
专职辅导员实行预聘制,具有职员与教师双重身份,具体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实行预聘制,岗位为思政教师系列。
二、招聘条件
(一)专职辅导员岗位基本要求:
1.原则上为海外及国内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院校和科研院所毕业的应届博士或应届优秀硕士毕业生,第一学历原则上应是上述院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有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2.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
3.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有研究生支教团或西部计划志愿者经历者年龄可放宽1年,有“2+3”辅导员经历者年龄可放宽2年)。
(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岗位基本要求:
1.外校心理学博士或优秀硕士毕业生,或校外医疗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专业人员。
2.咨询实务与教学、科研并重。
3.应届毕业生博士原则上不超过30岁,硕士不超过26岁;在职人员不超过40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4.临床心理学方向或有海外学习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流程
1.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2018年1月17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岗位报名从即日起开始,截止到2018年3月20日。
应聘者须统一登录“华中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 报名应聘。招聘系统操作指南见通知附件。
2.资格审查及招聘。
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专职辅导员岗位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确定通过初审者名单,2018年1月19日上午在学校网站(http://xgb.ccnu.edu.cn)的“通知公告”栏公布入围初试者名单以及招聘工作具体方案,招聘初试、复试将于2018年1月下旬进行。
3.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岗位招聘工作具体方案将于2018年3月下旬在学校网站(http://xgb.ccnu.edu.cn)的“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学生工作部(处)联系人:饶老师(027-67867510)
研究生工作部联系人:曹老师(027-67861491)
人事处联系人:程老师(027-678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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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人事处、学工部、研工部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