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张家口市蔚县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聘用制人员30人公告
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决定通过蔚县宏盛劳务派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司法协警共30名,派遣至蔚县人民法院工作。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户籍在蔚县辖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户口或身份证为准;
4.计算机中文录入水平达到80字/分钟以上有效录入,正确率95%以上(不限定输入法);
5.严谨细致,勤勉务实,有较强工作责任感;
6.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7、中文、文秘、新闻采编、计算机信息网络专业优先。
(二)司法协警应具备下列条件:
1、户籍在蔚县辖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普通教育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部队(武警)退役士兵放宽到高中;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较高的政治、文化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并志愿献身司法警察工作;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口吃、高血压、以及不适合法警岗位的高血脂症、心脏病、身体肥胖症等,双眼裸视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6、警校毕业生、退役大学生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计划
蔚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用工需求,决定通过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聘用制人员,岗位设置书记员20名、司法协警10名。
四、劳动合同及工资待遇
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后派遣至蔚县人民法院工作,合同每期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两个月。
所招聘的人员在合同期内,根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108号),规定,按照蔚县2016年7月1日调整的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支付工资。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五、报名
1、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学校证明)、2张2寸照片一并递交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
2、报名地址: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蔚州镇和平路中段路北蔚县就业局二楼)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 17 日—19日9:00 -17:00。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
1、考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分为:(一)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录入法方式不限。速录考试的形式为看打、听打各10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60%、40%;(二)司法协警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项目为1000米中长跑、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俯卧撑,满分100分,分别为30分、30分、20分、20分,司法协警总分为: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和司法协警体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
4、面试所需携带的证件材料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面试、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在蔚县就业局和蔚县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蔚县宏盛劳务派遣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河北省蔚县人民法院工作。
咨询电话0313-7013549、7215153
蔚县人民法院
二0一八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