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首都医科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1960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北京市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共建院校。现任党委书记呼文亮研究员,校长为著名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尚永丰教授。
学校校本部设有10个学院、1个学部和1个研究院;拥有19个附属医院、21个临床医学院,有多所临床教学医院和实践基地;同时还设有38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中心。学校现有8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60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6个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个国家儿童医学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53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按照三级学科统计,有5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所有医学及医学相关学科的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体首医人求真务实、齐心协力、自主创新、和谐发展,正在全面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着力打造积极进取的校园文化,努力将首都医科大学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医科大学。学校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邮编10006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恪守工作纪律,身心健康;
3、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敬业、奉献和团队精神;实事求是,踏实肯干;
4、具备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学科背景、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
1、岗位人数:1人;
2、学历学位:具有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3、岗位专业:不限;
4、岗位级别:管理9级及以上。
(二)岗位要求:
1、能够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学生工作经历或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中共党员(含预备)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学生骨干;
3、委培生、定向生和已签约的毕业生不得申报;
4、身心健康,能适应学生工作的相关要求。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者直接与学生部(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资格审查
学生部(处)根据用人需求、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经历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筛选后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均采用优良中差,中差为不合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实际结果不足1:5,以实际人数为准)。
3、考核与体检
学生部(处)组织统一面试考核,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填写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学生部(处)综合考核结果,上报学校人事处,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组织体检。
4、学校审议与公示
人事处综合考核及体检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1、学历学位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报到时,正式取得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服务期限
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其中: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研究人员服务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其他各类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均为五年(含试用期),调入人员服务期五年至十年。学校派出学习、工作者另议。
3、聘用人员待遇
拟接收到校工作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4、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应聘者请直接与学生部(处)联系,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具体应聘岗位,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不受理纸质简历。
个人简历请同时抄送学校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ccmu.edu.cn)。
2、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以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
3、联系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83911074
邮箱:xiaolei@ccmu.edu.cn
首都医科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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