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吕梁教育学院招聘公告
吕梁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吕梁教育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1月9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所有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初审方式进行,报名网址: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报名程序为:
(一)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18年1月18日9:00至1月22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上传本人最近(半年内)拍摄的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吕梁教育学院负责。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自助下载打印报名表三份,带报名表和对本人资格审查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吕梁教育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西路70号)办公楼205室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由现场审核工作人员负责在网上点击通过,通过后报名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1月24日18: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初审的截止日期为1月25日18:00前。
资格初审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26日18:00前。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于1月25日9:00至1月26日18:00前到吕梁教育学院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四)改报岗位
时间:1月29日9:00至12:00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及以上,低于3: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若有核减取消岗位情况,将于1月28日18:00前在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公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者自助下载打印报名表三份,带报名表和对本人资格审查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吕梁教育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南西路70号)办公楼205室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由现场审核工作人员负责在网上点击通过。初审时间为1月29日9:00至17: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1月29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及放弃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吕梁人事人才网)
按规定缴纳或减免考试费的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吕梁教育学院人事处联系解决。
考生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五、笔试
(一)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
(二)科目及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内容: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笔试内容为教育学、课程论;古代文学专业笔试内容为古代文学、古代汉语;基础数学专业笔试内容为高等数学。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提前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笔试后半个月内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须说明是否为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工作年限以及同意报考意见)。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以后各环节(包括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后,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教育学院发放面试通知书。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地点随面试人员公告公示。
七、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吕梁教育学院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专业技术岗位采用实际操作等形式,注重考核专业水平和技能。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等环节。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出现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察人选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体检
体检由吕梁教育学院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报市人社局批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十、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吕梁教育学院咨询电话:0358-8223665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吕梁教育学院招聘职位表
吕梁教育学院招聘领导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