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大学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分别共建的重点综合性大学,也是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和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
学校占地2430亩,有本部、新校区和医学部等校区,建筑面积12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9亿元。共设有二级学院27所;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3个(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涵盖11个领域);94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大门类,是全国学科门类设置最齐全的高校之一。另设独立学院1所——河北大学工商学院,有本科专业56个。
学校办学实力雄厚,设有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河北省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河北省强势特色学科4个、河北省重点学科1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建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及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基地)、工程实验室17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心)16个,河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4个,与央企共建重点实验室2个;拥有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特色专业等国家级“质量工程”项目14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大学生实践教育基地等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1个,以及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112个。学校还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中国延安精神教育基地。
河北大学自发轫至今,历时九十余载。九十余年来,一代代学者捧土培根、筚路蓝缕,一代代学子努力向学、蔚为国用,历数代而共同育就了“实事求是,笃学诚行”的校训传统,“博学、求真、惟恒、创新”的校风精神,并以此作为理想追求和价值取向,作育英才,服务社会,培养了30多万名优秀学子,校友遍及世界各地;创造了一大批原创性、前沿性科技成果,产生了蔚为大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天的河北大学,在河北省委、省政府与教育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重点建设下,各项工作日新月异,呈现蓬勃向上的发展态势。全校师生正以入选“提升综合实力工程”为契机,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向着建设“特色鲜明,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阔步前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试、心理测试、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高,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河北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省人社厅招聘网站及河北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邮寄报名材料及电子邮箱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1日- 2018年1月21日
报名地点: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多功能馆205室
联系方式:0312-5079321 丛老师
电子邮箱:hbdxxsc@126.com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须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户籍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担任学生干部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复印件报名,可另外提供荣誉称号证书、奖励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2)2018年毕业生还应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正在办理中的,可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4)现所在单位(高校)出具的政审材料证明,中共党员需提供加盖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公章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
(5)外地报名者可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到报名地点;也可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发送到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邮件主题须使用“姓名+应聘材料”,所有附件以一个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压缩包以“姓名+应聘材料”命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
对照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阶段。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视为淘汰人员。由评委进行打分,采用“体操打分”办法,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综合能力考核得分。
依据面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以不高于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职数3:1的比例进入笔试。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卷满分100分,不设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的合成。由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组成,按60%、40%合成计算出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面试及笔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以上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心理测试、体检、考察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分为“通过”与“不通过”;通过心理测试的在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大学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河北人社网及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应聘简历等相关材料请提供复印件,不予退还。
2、对已经确定为聘用对象的人员,未按时报到的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及河北大学门户网站(www.hb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b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结果、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2-5079469(河北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大学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