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扬州高邮总工会招聘13名工作人员公告
高邮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用工性质工作人员13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之后出生);性别不限、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3名(高邮市各乡镇、园区各招1名)。
工作地点:乡镇(园区)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方式报名。报名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28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
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文游中路88号)。
报名咨询电话:0514-84613609。
4、注意事项
考生须对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分别占50%。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分别按乡镇园区应聘考生成绩排序)。如有入围最后一名考生考分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时间: 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检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总工会和人社局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及支付办法:
1、基本工资。按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的1.5倍(2580元),逐月发放,另缴纳“五险一金”,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
2、考核工资。由市总工会会同各乡镇(园区)组织考核,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年度考核工资,年底发放。
(五)特别提醒
此次招聘的岗位分布在13个乡镇(园区),每乡镇(园区)招1名,建议应聘考生按实际居住地报考所属的乡镇(园区)招聘的社会化职业化工会工作岗位。
高 邮 市 总 工 会
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 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