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11人公告

来源:宁南县人民政府 2018-01-12 08:18:15
  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经宁南县人民政府同意,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名额11名(男性)。


  二、公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户籍为宁南籍。


  (二)年龄18周岁(2000年1月15日以前出生)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 持B2驾驶执照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政治可靠,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四)身高不低于1.68米,口齿清楚,无残疾、纹身、重听、色盲等,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


  (五)高中及以上学历(转业复员军人学历可放宽到初中),专业不限。


  (六)转业复员军人和持驾驶B2照优先考虑并实行加分制,笔试、面试成绩折合后总分加4分,转业复员军人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且体检健康、符合招聘条件的直接招聘。


  三、不得报考情形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吸毒人员。


  (五)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5日至1月17日(08:30至12:00, 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宁南县披砂镇后山村三组)


  (三)报名要求及报名材料


  1、《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转军人原件和复印件。


  3、复转军人如有立功证书的需提交立功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彩色红底免冠1寸照片2张。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科50元,合计2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对报考者提交材料、个人现实表现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报考者所留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前测试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8年1月24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1月25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


  2、体能测试地点:由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定运动场。


  3、体能测试项目: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对报考者进行测试。测试100米、4×10米往返跑、15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五项。凡体能测试有两项及以上不合格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二)吸毒检测


  1、检测时间:2018年1月26日上午8时40分---12时。


  2、检测地点:宁南县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原宁南看守所)。由公安局禁毒缉毒大队对报名者进行吸毒检测,凡尿液检测呈阳性反应的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六、考试


  分笔试、面试两项,每科总分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报考动机、临场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加分


  2018年1月26日下午,在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地址:宁南县披砂镇后山村三组)领取准考证。


  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七、公布考试成绩及体检人员


  考试结束后五日内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公布考试成绩并按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再次并列的则按学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到同级医院进行复检。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录用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nn.lsz.gov.cn)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对测试、考试、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二)待遇。试用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县财政供养,参照现行辅警工资标准执行,购买相关保险。


  十一、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进行,凡违反体能测试、考试、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0834-4572217


  咨询电话:17380839909(张) 19983827573(邓)


  点击下载>>>


  宁南县公安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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