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公安警卫部队接收接收应届生公告
海南公安警卫部队2018年度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招生简章
海南省公安警卫部队是一支担负着来琼视察活动的党和国家领导人、来访外国政要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安全警卫任务的公安现役部队,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发展,我们需要更多高素质的人才充实到干部队伍中来,担负起海南警卫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重任,为海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热诚欢迎有志献身警卫事业的青年学子到海南警卫部队建功立业!
一、接收大学生专业
(1)法学专业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3)会计学专业
(4)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
二、接收条件和要求
(一)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警卫事业,服从组织分配,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必须通过部队组织的政审考察。
(二)学业条件:
1、接收对象必须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省(部)属重点高校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预科生、体育单招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含委培生、自费生、定向毕业生,不含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不含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总评良好以上。不接收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不接收结业生、肄业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接收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3、接收对象必须参加公安部组织的知识能力统一考试,并通过接收单位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和政审考察。知识能力考试、体检、面试、体能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等初定2018年3月下旬进行,政审考察和确定拟接收名单大约在5月进行。
(三)年龄和身体条件:
1、年龄条件:接收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学制5年的本科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毕业当年的2018年8月31日。
2、身体素质:接收对象必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史,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男生身高不低于176厘米。
(四)性别:男
三、基本待遇
入伍后,本科毕业生授予武警中尉警衔,定为副连职。在住房、医疗、福利等方面均享受现役军官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接收的毕业生,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四、接收程序
报名、综合考试考核(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签约、报到和参加入警培训。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
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寄到局政治处,同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1372055163@qq.com邮箱。报名材料含以下内容:
①个人自荐材料(见附件);②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印章);③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包括入学至今所有学习科目的成绩,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印章);④近期照片(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5寸全身彩照一张);⑤有关证书复印件(英语、计算机级别考试证书或其他获奖证书)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一横路60号海南省公安厅警卫局政治处 ,邮编:570203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898—36580020 15501800086
附件:海南省警卫局2018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个人自荐材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