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省兰州兴隆山景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公告
2018年甘肃省兰州兴隆山景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是专门负责兴隆山大景区规划建设、开发保护、宣传营销、综合执法工作的正处级全额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到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做好选调工作。
二、选调人数及岗位
共选调干部5名,其中党政办公室2名,景区管理科2名,规划建设科1名。
三、选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国家正式干部或甘肃省普通高校毕业生民生实事就业项目招考在岗干部,财政全额拨款。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勤奋敬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具有3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12月。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具体选调条件:
报考党政办公室职位要求为会计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和秘书学专业;报考景区管理科职位要求为法学类、管理科学类和计算机类专业;报考规划建设科职位要求为旅游管理类专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
1.时间和地点:1月15日—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休息),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榆中县司法局四楼402室),报名联系人:陈熙强,电话:09315251837。
2.报名资料:
(1)《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参选人员每人只限报1个职位。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选拔人数比例未达到3:1,在笔试前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并于笔试前书面通知考试人员。
4.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本人身份证到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领取《准考证》,通知本人参加考试。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命题,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岗位需求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提前15分钟入场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资格。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周内在兰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县政务大厅公示栏公布。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1:3的,按笔试前划定的笔试成绩最低控制线确定。
2.面试
(1)面试科目与内容: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若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达不到3:1,在面试前确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并于面试前通知应试人员。
(3)面试时长及顺序:每名考生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抽签决定。
(4)成绩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在县政务大厅公示栏公布。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组织考察
由榆中县人社局和兰州兴隆山大景区管理委员会熟悉干部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组,按照与选调计划1:1的比例,对拟调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核查干部(人事)档案,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规定,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达不到最低控制线、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不得递补)。
(四)公示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分别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干部所在单位和榆中县政务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兰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本次被选调人员均按相应岗位的职务职称级别核定工资待遇。
榆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