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深圳市坪山区卫生系统招聘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系统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坪山区卫生系统医疗水平,拟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选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拟选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七级岗位1名,具体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137号)和《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相关规定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深圳市坪山区卫生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具体见附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选聘范围:户籍要求为“市内”,须为深圳本地户口。
2.选聘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
(2)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3.报考年限计算:报考年限计算截止2017年12月31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17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具体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平乐骨伤科医院行政院区7号楼201室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王老师。
(二)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卫生系统选聘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7.其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请务必按照要求规范填写表格,确保信息准确,未按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填报信息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们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并确定参加考核名单,确定后的人员,我们将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1.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个人素养、专业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考核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3.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于面试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由招聘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遴选委员会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和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 〔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二)对本次选聘入围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不少于5年期限的聘用合同。聘期内,聘用人员拟调离该单位的,视为违约,单位可以不予办理调动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5年聘期内,试用期结束,聘用人员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三)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招聘查询网址:坪山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psq.gov.cn/)。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5-84513460。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