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西长治武乡县森林消防员招聘65人公告
2018年山西武乡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员公告
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森林消防员 65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 18周岁到 35周岁(2000年 1月-1983年 12月出生)的男性青年,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同等条件下林业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4.身高 1.65m以上,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 5年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其它不适合从事森林消防工作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武乡县人民政府网站(htp://www.zgwx.gov.cn)和武乡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 1月 15日 ——1月 19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办公室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当天,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一张纸上)、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 1份,近期同版红底一寸免冠彩照 3张。
(2)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毕业证取得时间、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以2018年 1月 1日为截止日期。
4、报名要求
(1)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填写《武乡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2)为确保招聘人员素质,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 1:2,如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 1:1时,考生的综合成绩须达到 70分。
(4)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5)考生凭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请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体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 100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岗位所需文化知识相关内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考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及时发布查询成绩公告,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考生可登录原公告网站或通过新闻媒体查询成绩及排名。
2、体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 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测试项目:1500米负重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体能测试总分 100分,其中 1500米负重跑 40分,立定跳远 30分,引体向上 30分。
体能测试标准:详见《男子 1500米负重身体素质测试评分标准》、《男子体能测试立定跳远评分标准》、《男子体能测试引体向上评分标准》。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体能测试资格。因此形成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70%。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 1500米负重跑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仍并列者,以引体向上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考核
1、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以拟招聘名额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主要考察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表现、奖惩等情况,同时对拟任岗位资格条件等进行复审。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与待遇
1、经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考核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 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政策和程序签订劳动合同。
2、拟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每1400元标准执行。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工作岗位的,予以正式聘用,与用人主管单位签订相关聘用合同,聘期三年,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续聘,最长不超过 9年。招聘人员在被聘用期间违法违纪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4、被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防火期间实行 24小时待岗。工资待遇按基本工资每月1500元、绩效工资每月 500元的标准执行,以月考核计发,提档工资每满 1年增加 100元,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有关要求
1、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者,应当申请回避。
2、强化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招考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3、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武乡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355—6438685
六、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招聘领导组。
武乡县公开招聘森林消防队员工作领导组
2018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