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州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选调2人公告

来源:文山州政府网 2018-01-17 10:42:20
  州财政局2017年公开选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拓宽工作人员来源渠道,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文山州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以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文山州内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文山州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隶属于文山州财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资本与社会合作(PPP)模式政策研究、咨询培训、能力建设、项目上报、融资支持、信息统计和州本级PPP项目绩效考核付费等。
 
  二、公开选调岗位、数量和对象(详见附表1)
 
  文秘岗1名,财务管理岗1名。选调对象为全州范围内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勤奋敬业,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县级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五)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六)选调岗位专业范围和其他条件。公开选调岗位的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州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文山州政务网(http://www.ynws.gov.cn)和文山州财政局网站(www.ynwscz.gov.cn)。
 
  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选调。
 
  四、公开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调动
 
  (一)发布公告
 
  经州人社局批准后,通过文山人社网和文山州财政局门户网站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址、方式及提供材料情况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址:文山市瑞禾路131号文山州财政局
 
  3.采取现场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在其现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请在文山州财政局网站(www.ynwscz.gov.cn/)下载《文山州财政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填写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及相关部门意见到文山州财政局人事教育科(501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文山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职称证书、考核登记证或年度考核登记表、处级以上单位表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2张。
 
  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文山州财政局公开选调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文山州人社网和文山州财政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本次选调岗位开考比例为1:5。
 
  (四)考试
 
  考核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业绩评价组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5%)。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笔试、面试均设置6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则无论其笔试成绩高低,均视为该报考人员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察。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1.笔试。釆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
 
  (1)文秘岗位。情景模拟,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
 
  (2)财务管理岗。专业知识(占70%),公共基础知识(占30%)。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对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仪表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满分100分,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占综合成绩的50%。
 
  4.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考生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总分100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45%+面试成绩×50%),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见附表3)。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业绩评价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五)考察
 
  按1:2比例考察,综合成绩第一名、第二名列为考察对象,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若确定考察对象成绩遇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六)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七)确定人选和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文山州人社网和文山州财政局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属实的不予选调,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岗位空缺时,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1.选调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调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调动的。
 
  (九)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文山州财政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审批表》,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人社发〔2017〕4号),方案经审核批准后,由州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笔试、面试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六、本公告由文山州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对本公告的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文山州财政局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吴啟艳、毕云华,联系电话:0876—2182802。
 
  监督电话:文山州财政局监督检查局:0876—2184380
 
  文山州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6—2135410
 
  文山州财政局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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