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2018年广西桂林市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为加强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量,推动相关工作更好发展,经秀峰区政府同意,秀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秀峰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11名。为便于招聘,共设置以下岗位对外招聘:
(一)国土资源局文秘岗位1名(适合女性);
(二)国土资源管理岗位3名(适合男性);
(三)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岗位2名(男女不限);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与个体监督管理岗位1名(适合女性);
(五)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岗位2名(适合男性);
(六)卫生计生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1名(男女不限);
(七)卫生计生监督所财务会计岗位1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
4.熟悉电脑(办公文档)及文字写作;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户籍不限。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卫生计生监督所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医学类专业学历;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1997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国土资源局文秘岗位适合女性,国土资源管理岗位适合男性,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岗位男女不限;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与个体监督管理岗位适合女性,工商所岗位适合男性,卫生计生监督所专业技术及财务会计岗位男女不限;
5、同等条件下,所有岗位优先聘用退伍军人。
6、同等条件下,秀峰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岗位优先聘用国土资源地理信息化、土地和房产管理相关专业毕业或在国土资源管理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工商行政管理局岗位优先聘用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卫生计生监督所财务会计岗位优先聘用具有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的人员(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1月24日
(2)报名地点:秀峰区就业服务中心(秀峰区中隐路31号秀峰区政府一楼)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秀峰区招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第一页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4)每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秀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秀峰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秀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笔试
时间:2018年1月27日
地点:另行通知
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
笔试由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四)面试
时间:2018年2月3日——4日
地点:待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考官由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随机抽取,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六)体检(2018年2月5日-7日)
根据笔试成绩占总分的50%和面试成绩占总分的50%来计算总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分数须达到60分以上)确定体检人员。总分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者列前。
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聘用人员标准进行。
若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考生总分数排名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2018年2月8日-10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业务工作能力以及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政审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八)聘用(2018年2-3月)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核合格后,由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分别安排到秀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秀峰国土资源管理局、秀峰区卫生计生监督所工作,并签订三年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基本工资按80%发放),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的工作人员在聘用期间,薪酬待遇按秀峰区机关同级同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
(一)应聘报名人数达到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时开考。如出现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人数、报考人数少于招聘人数、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人数情况,则由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决定是否开考、是否面试以及是否减少招聘人数等事宜。
(二)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简章、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秀峰区人民政府http://www.glxfq.gov.cn、桂林市就业局http://www.gxgl.lss.gov.cn:9005/等网站的“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三)报名咨询电话
秀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822185
秀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807099
秀峰国土资源管理分局 2856362
秀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815772
秀峰区卫生计生局 2884652
桂林市秀峰区秀峰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
招聘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