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公告
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4人
二、选调单位: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选调对象
在我县工作满4年以上(含试用期)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2月31日。
四、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体专业不限;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龄50周岁(不含)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突击检查工作需要;
6.具有文化执法资格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本次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前须签订书面承诺,今后如选调单位被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次选调人员若不符合参公条件,须服从组织安排分流至其他事业单位,否则,取消调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31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定安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办公室。联系人:莫位程,联系电话:63830815。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各一式两份。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局牵头,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配合,依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由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组成考察小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情况。
(三)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四)公示: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在接到调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选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
七、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晓冬(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组长:符 策(县政府副县长)
陈 勇(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肖 巨(县文体局局长)
颜文昭(县人社局局长)
赵志强(县编委办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负责日常工作。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定安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咨询电话:63830815
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3830350
附件: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定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大队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