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长兴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长兴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聘公告

来源: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8-01-19 08:13:50
  长兴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长兴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长兴县公用事业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1)


  二、招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具有长兴本地户口或者长兴籍生源毕业生;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 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宣人事科(明珠路689号5楼505室)。


  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村镇站附件2、公用处附件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


  3.考试


  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6及以上,则组织报名人员先进行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以笔试、面试成绩均50%计考生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岗位报名人数在1:6人以下,则不设笔试环节,符合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在招聘单位公示栏公布成绩。


  6.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各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四、监督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建设局组宣科负责解释。电话:6040894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县纪委监督电话:0572—6037848


  附件:1.长兴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长兴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汇总表.docx


  2.长兴县村镇建设管理服务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长兴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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