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安康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辅警简章
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开招聘辅警简章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全力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辅警在辅助公安交警维护交通安全中的积极作用,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同意,特向社会公开招辅警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 公告方式
通过张贴公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旬阳公安网、县民政网、“旬阳交警”微信微博上公告的形式公布招聘事宜。
三、 招聘职数
招聘名额为10—15名,其中男性辅警10—14名(勤务辅警),女性辅警1名(文职辅警,文秘)。
四、招聘条件
1、热爱党、热爱国家、热爱人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交警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户籍为本县常住户口;
3、男性辅警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2018年退伍一级士官学历放宽到高中以上毕业;女性辅警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与写作相关学历,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
6、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或不良行为,家庭成员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及违法犯罪活动;
7、熟练使用电脑和office办公软件;
8、同等条件下警察司法专业毕业生、2018年退伍一级士官优先。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2月8日。
2、报名地点: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务督导股,联系电话:0915-7206202,15389510118。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军人证、获奖证件等原件和近期免冠半身彩色照片电子版。
(二)初审
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诸如身高、年龄、学历等条件进行
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体检。
(三)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规定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参加招聘资格;体检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
(五)考试
1、体能测评:男子项目为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项目为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参照国家人社部、公安部、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以上三项体能测评全部合格者进入笔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命题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总体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
3、面试: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抽签决定应试顺序。面试时间为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首先自我介绍,时间为1分钟,然后现场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时间为4分钟,考官现场打分。对于违反面试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4、在体能测评合格的基础上,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按照1:1.5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确定参与政审人员名单。
(六)政审及公示
1、政审:政审由专门工作组采取走访调查、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政审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由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2、公示:对拟招聘人员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用手续。
六、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现在职辅警同等待遇(月薪2000元以上、“五险”、制式服装、单警装备及其他福利待遇)。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劳动合同。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成立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汪乾博担任,交警大队教导员张克里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交警大队班子其他成员及行政股、警务督导股部分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警务督导股,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县公安局纪委、政工室进行全程监督。
旬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