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2018年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22人公告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责
司法辅助职位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司法辅助性工作,以及事务性、辅助性司法行政类工作。
司法警务辅助职位主要协助司法警察完成押解、看管刑事犯罪嫌疑人、执行传唤、拘传、拘留、审判、执行场所秩序维护、信访稳控、应对突发事件处理、法院和法庭日常安全保卫、安检巡查以及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招聘职位人数
1.司法辅助人员11人;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1人,其中9名男性,2名女性。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踏实肯干,纪律观念强,严格保守工作秘密,服从本院管理;
2.司法辅助职位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五官端正。同等条件下,法律、文秘、行政管理、财会、办公自动化等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司法警务辅助职位须高中以上学历,具有文体特长者、复转军人、有驾驶资格者优先录用;
3.司法辅助职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司法警务辅助职位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5厘米以上;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不得报考的情形:①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有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的;②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③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填写《望奎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任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包括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及验证码)原件和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各2份),报考司法警务辅助职位人员还须携带驾驶证和复转军人证原件和复印件(要求用A4纸打印,各2份),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照片6张。由我院政工科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 1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报名地址:望奎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4.咨询电话:0455-6489720
五、考试方式及方法
(一)司法辅助人员
1.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计算机记录考试,总分100分。其中听打、看打成绩各占50分。听、看打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笔试和计算机记录测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考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占总成绩的40 %。
面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1.笔试:总分为100分,内容为基础知识、文字表达能力。占考试总成绩的20%。
2.体能测试标准按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占总成绩的40%。
要求:男性俯卧撑26个;10米×4往返跑12〞5;1000米跑4′15〞;立定跳远2.33米;引体向上9个。女性仰卧起坐10个;10米×4往返跑13〞5;800米跑4′10〞;立定跳远1.74米。(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包括个人特征与拟任职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占总成绩的40 %。
面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候考点进行签到和抽签。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候考点签到抽签或未经现场负责人许可中途离开现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安排面试。
4.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考生的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别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于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学习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也可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望奎县人民法院网站(http:// shwk.hljcourt.gov.cn) 、望奎县电视台、我院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进入法院工作,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招聘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望奎县法院工作,合同期为一年。视工作及政策情况续签合同。
八、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内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等单位承担部分由望奎县人民法院另行交纳)。
九、相关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对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
相关人员责任。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望奎县人民法院解释。
望奎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