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竹山县民政局“以钱养事”招聘23人公告

来源:竹山新闻网 2018-01-22 08:26:09
  竹山县民政局关于招聘乡镇民政办“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和《省农村综改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民政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工作的通知》(鄂农综改办[2017]3号)精神,进一步充实乡镇民政工作力量,经县政府批准,县民政局拟公开招聘一批乡镇民政办“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乡镇民政 办“以钱养事”公益性岗位人员23名(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自主自愿、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口、生源或已在本县定居(由所在乡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无不良记录;


  (三)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在全省范围内未享受过公益岗位补贴、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热爱民政事业,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能熟练操作各种电脑办公系统。


  (五)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六)身体健康,具备工作需要的良好身体素质。


  四、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竹山县民政局三楼服务大厅,咨询电话0719-4224205。


  3、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6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


  4、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竹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少数边远乡镇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比例的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取消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方可按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且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6、准考证领取:报名成功的考生凭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月30日至31日到县民政局三楼服务大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政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综合成绩计算


  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了解被考核者的现实表现、履职能力素质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查阅档案及有关资料;与被考人进行面谈等。对考察不合格而造成空缺的职位,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考核。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今日竹山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组织办理聘用及工资手续(试用期半年)。


  以上笔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考核拟录用人员信息均通过今日竹山网和竹山县民政局网站及时公布。


  五、人员管理及待遇


  由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年度绩效及社会保险三部分组成,按照每年每人3.5万元工资标准予以预算,基本工资按每月2000元标准直拨到人,其余部分年底考核后兑现。人员日常管理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年终考核由县民政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进行。


  本公告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研究决定。


  附件1:竹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竹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竹山县民政局


  2018年1月19日

 

 

竹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
    “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主管  部门 用人单位 岗位代码 招聘岗位数 报考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及工作内容 报考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学位 年龄 备注
竹山县 民政局 城关镇   民政办 01 2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潘口乡 民政办 02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溢水镇 民政办 03 2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麻家渡镇民政办 04 2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宝丰镇 民政办 05 3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擂鼓镇 民政办 06 2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秦古镇 民政办 07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竹坪乡 民政办 08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得胜镇 民政办 09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大庙乡 民政办 10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双台乡 民政办 11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楼台乡 民政办 12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文峰乡 民政办 13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上庸镇 民政办 14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深河乡 民政办 15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官渡镇 民政办 16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柳林乡 民政办 17 1 协助办理各项民政业务。 不限 专科及以上 35周岁以下  
合计 23人

 

 

  竹山县民政局公开招聘乡镇民政办“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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