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汉中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遴选公告
2018年陕西省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决定采取公开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方式,面向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8名工作人员,到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名额和范围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范围为汉中市级及各县(区)、镇(办)机关或事业单位编制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用人 单位 |
单位性质 |
职务名称 |
职位 代码 |
遴选 计划 |
专业 |
学 历 |
学位 |
备注 |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 |
事业单位 |
干部 |
N18001 |
4 |
城市规划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城市规划与设计 景观建筑设计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
N18002 |
4 |
建筑学 土木工程 市政工程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二、遴选人员条件
(一)遴选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品行;热爱工作,具有较强的综合工作素质能力;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和集体荣誉感强;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3、报考人员须具有2年以上在汉中市级及各县(区)、镇(办)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2015年12月31日前招录的),且目前在编在岗。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以上学历、学位。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有服务年限未满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公开遴选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2月5日至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村镇建设管理科报名(地址:汉中市民主街市政府1号楼8楼822室;联系人:晏晓飞;联系电话:2628883,13892621120)。
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自行在市政府网站下载后如实填写);
4、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最终的资格审查以办理遴选手续时报考者的个人档案为准,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笔试及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1、笔试采用100分制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测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新发展理念、依法行政理论与实务、城乡规划建设相关知识、办公自动化、公文写作与处理等。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核发《准考证》时确定。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依职位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按不超过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排序出现竞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时,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市政府信息网对外公布。
(四)面试及体检、考察人员的确定
1、面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控制能力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笔试总成绩占60%和面试成绩占40%计入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并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定名次,综合成绩末位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本科毕业时间的顺序由高(长)到低(短)依次排序,按拟遴选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3、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4人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本考场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的,则进入体检,低于平均面试成绩的,不能进入体检。
4、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前,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遴选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将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与考察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负责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要求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着重审查被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等。考察要实事求是,考察结果必须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从参加面试的报考者中,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汉中市人民政府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由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市人社局。
(六)遴选
根据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提出的拟遴选工作人员名单,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遴选人选。对遴选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七)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工作完成后,将结果进行公示,并接受报考者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人社局:0916—2626191;市建规局:0916—2628883,2626542。
附件: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南郑分局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汉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中市城乡建设规划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