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乌海乌达区面向全区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乌达区拟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遴选岗位和名额
岗位名称 |
占编性质 |
人数 |
备注 |
党委办公室 |
事业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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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
事业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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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 |
事业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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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党工委办公室 |
事业编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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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委 |
事业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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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工委 |
事业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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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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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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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遴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乌达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均可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包含借调半年以上未征得现借调单位同意的)。
2.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到岗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
2.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遴选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遴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从乌达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乌达区面向全区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2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7日—1月23日(周六、日休息)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办公室308室。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公告,考生请按时到区人社局308室领取《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审核不合格者,由组织、人社部门电话通知本人,并说明情况,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单》。
2.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3.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每人10分钟面试时间。
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人员名单将在乌达区政务网公告。
(四)笔试
1.时间及地点: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入围笔试人员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并从同职位考试人选中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递补只进行2次。
2.分值:笔试满分为100分。
3.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90分钟。
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结束后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1.遴选总成绩=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40%。
2.遴选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排序优先录取成绩靠前的考生。
3.拟遴选人员名单将在乌达区政务信息网公示7天。
四、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者,由区人社局负责通知报到。用人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后,则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组织、人社部门出具试用期合格证明,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调动手续,工资待遇按遴选后岗位类别进行调整。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者,遴选结果作废。
五、纪律和监督
1.遴选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遴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次遴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已选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举报电话:0473-12388(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话)
0473-3666880(区委组织部)
0473-3666595(区人社局)
乌达区面向全区遴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