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3名公告

来源:河北人才网 2018-01-22 10:10:13
  河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我单位2018年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河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教育岗位2名、综合管理岗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中招聘岗位信息表);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专业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专业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专业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地点和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河北省人才大厦202或101室。报名时间为2018年 1 月 19日至2018年 1 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报考人员须先下载并填写《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附件2),同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人员须签订并履行诚信承诺。


  (二)资格审查。如考生报名时材料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一律不予报名。


  (三)本次公开招聘,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岗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避免不能及时接收有关通知事项,造成不必要损失。


  四、笔试


  (一)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 2018年 2 月 1 日至2018年 2 月 2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河北省人才大厦202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成绩在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方式采取分专业岗位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合成与确定体检人员


  (一)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法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总成绩,分专业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若某个专业岗位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人数达不到规定的比例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公布。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总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资格复审与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与考察环节。资格复审与考察由录用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学历认证等相关材料,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资格复审与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体检环节。


  九、公示


  对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


  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聘用


  (一)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与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311-87802078、87802044、87802000(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六日除外)


  附件下载》》》


  附件1:河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河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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