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湖州南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岗位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22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持C1类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5年以上驾龄。
4、南浔区户籍及居住地在南浔镇的优先考虑,上下班及住宿需自行解决。
5、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近三年内未发生过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无违纪违法以及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6、具有车辆维护、保养等基础知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5:00)
2.报名地点:南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办公室(区行政中心食堂二楼210)。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请先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好)。报名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人:费武平;联系电话:0572-3069635。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由本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对已报名者即时完成资格审查。
2、路考:以实地路考形式参与测试,路考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针对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语言表达、问题处理及岗位匹配情况进行测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4、体检、考察、公示:根据路考、面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 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
6、因提供有关信息材料、证明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人员性质为编外合同工,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附件:南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南浔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