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
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招聘专职消防队队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组建横沥镇专职消防队,计划招聘专职消防队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职位、职数、条件及待遇
(一)职位:专职消防队队员,属我镇编外人员,按《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惠城府办[2016]2号)文件规定进行管理。
(二)职数:10名。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无违纪违法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部队退役士兵,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2000年1月1日至198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消防部队退役士兵、惠城区横沥镇常住户口人员优先聘用。
(四)待遇: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聘期内工资每月2500元(含社医保公积金);聘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续聘的,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日。
3.报名地点:横沥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惠城区横沥镇长排路1号3楼303室)。
4.报名须携带的资料:报考者须携带《横沥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2份,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2 张,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县(区)级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联系方式:电话0752—3183683。
报考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招聘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报名表》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两部分。按体能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人员中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体能测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才能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体检对象人数的,按实际体检对象人数进行体检。体检由横沥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惠城区横沥镇人民政府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惠城区人民政府横沥镇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审批机关和招聘机关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四)聘用
经考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聘用人选。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尚未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惠城区横沥镇人民镇府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