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吉安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选调5人公告
2016年8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了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为县城乡建设局下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内公开考试选调5名正式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考试选调人数:5名,其中综合股会计岗1名,征收安置股4名。
二、公开考试选调范围: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编在岗的自收自支事业人员或差拨事业人员。
三、公开考试选调条件:
1、具有泰和县户籍。
2、本岗位须经常深入到各项目的征地拆迁一线,报考人员应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责任心,身心健康;
3、综合股会计岗性别不限,要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征收安置股岗位须经常深入到各项目的征地拆迁一线,报考人员应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要求为男性,其中城镇规划类、建筑建设类专业毕业至少2名。
4、经批准借用到县征收办的工作人员不受上述年龄、专业、性别限制。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试选调考试:
(1)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公开考试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29日-1月30日
地点: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大楼1609室)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实行现场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报名时提供《泰和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自行下载)1份。请报考人员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招聘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同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报名表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提交审查。
(3)近期照片2张。
3、报名者无需缴纳任何考试费用。
4、考试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和业务素质,实行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笔试开考比例(考选人数与报考人数)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考选人数。(2)笔试加分项目:经县委、县政府批准,近两年参与县城“两区”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经批准借用到征收办工作人员按批准借用期计算),即:满一年以上的加5分,满6个月以上不足12个月的加2分,满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开考试选调公告发布之日。
2、面试。(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2)面试入闱比例为1:3,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闱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如入闱面试人员因放弃等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公示
对所入选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成绩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高者入闱)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两天。
(四)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由县房屋征收安置管理办公室凭政府抄告单为入选人员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入选人员经费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泰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