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咸阳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招聘4人公告
来源:咸阳统计信息网
2018-01-25 08:29:51
咸阳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社情民意调查员招聘公告
根据《咸阳市市级事业单位编制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咸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给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核定聘用名额的批复》(咸编办发〔2017〕107号),为咸阳市社会经济调查中心公开招聘聘用名额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聘用社情民意调查员共4名(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法守纪,品行良好;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身体健康;
3、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周岁至30周岁(1987年12月3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不符合招聘要求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咸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http://tjj.xys.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1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统计局秘书科(咸阳市政府东四楼)。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2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咸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首次聘用期为一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新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或与聘用无关事项产生纠纷,由本人负责。在工作期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重要提示
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关注咸阳市统计局网相关公告。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考生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公布的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29-33210450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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