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26 08:23:55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人防办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同意,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是宁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主要承担:人防通信设施设备、防空警报和指挥自动化系统、人防指挥所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使用。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招聘

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招聘专业及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

通信

警报

管理

专业

技术

1

从事通信、警报工程管理工作;需高空作业(无恐高症状)并经常性夜间值班,适合男性”。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微电子技术、电子电路设计与工艺、电子制造技术与设备、移动互联应用技术专业;

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宁波市户籍或生源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备注:1、考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学历学位报名,但须在2018年9月30日之前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2、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2月3日上午9:00至14:00。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9:00至2月9日14:00;


  2、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防办网站www.nbrf.gov.cn或宁波市人事局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推荐表或学生证、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宁波会展中心——宁波市第29届大中专毕业生洽谈会(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招聘摊位)现场报名。网上报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电子邮件至 1760313561@qq.com。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人员,现场资格确认的时间在宁波市人防网站另行通知,确认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海曙区文化路10号,电话:0574--83895606,联系人:丁老师、高老师)。


  4、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初定于2018年3月9日在宁波市人防办网站上公布,并公布领取准考证方式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和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具体地点和有关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人防网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防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宁波人防办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3895606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3895604


  附件: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宁波市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中心


  附件.docx2018年1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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