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招聘公告
兴华街关于公开招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和消防专职管理人员的公告
为强化街辖内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工作,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我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3名和消防专职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名额
招聘职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简称专职安全员),执法辅助类岗位,属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
招聘名额:3名
招聘职位:消防专职管理人员,执法辅助类岗位,属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
招聘名额:1名
二、招聘条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和消防专职管理人员的招聘条件相同,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职位进行报名。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7.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
8.在政府部门、镇(街)、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9.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及化学、法律专业等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特殊年龄条件(仅针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1.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中级安全主任资格、特种作业人员中级职称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2.在政府部门、镇(街)、园区、企业从事安全管理、生产技术管理工作5年(含)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星期一)至2018年2月5日(星期一),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兴华街安委办(天河区银燕路166号兴华街道办事处大楼0206室),联系电话:020-87640561。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下载《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和《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2),并填写好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连同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兴华街安委办,原件核对完交回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应聘者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四)报考要求:笔试前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最终确定有效报名人数。每个岗位的拟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2。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主要测试内容: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方面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工程、消防工程、城市应急救援、职业健康、化学等方面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天河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参与面试。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照实际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确定。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前往。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可按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天河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适应性、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天河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考试总成绩或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五、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名单
体检由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与招聘人数等额的体检对象名单,并在天河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体检在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指定医院和体检时间内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招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主要检查应聘者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是否与应聘工作岗位相适应。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由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负责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天河门户网站(http://www.thnet.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我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文)中,执法辅助类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予报名。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安委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先生、白先生,咨询电话:020-87640561。)
附件1: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天河区兴华街道办事处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