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招聘85人公告
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方案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8号)《海南省事业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和《关于海南省县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琼人社发〔2014〕317号)相关规定,为有效解决我市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才急缺的状况,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8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公开招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医德好、质量好、服务好、卫生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医疗队伍,提高我市卫生系统医务人员队伍素质,更好服务我市医疗卫生事业。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性质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考核招聘85名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市人民医院51名、市东方医院19名、市中医院15名(具体岗位祥见附件1)。
(二)岗位性质。市财政差额事业编制。
四、报名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领导;
(二)具有医学类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且为海南户籍(或海南生源),年龄为5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有主管单位的还需要主管单位同意);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日- 2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点在东方市卫生计生委办公楼五楼会议室。(电话:25522801)
3.报名者须提交的材料:(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2)《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可网上打印,网址为: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3)近期一寸同底免冠蓝底照片5张。(证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
4.相关要求:(1)报名工作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组织,并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2)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将对资格审查合格者核发《准考证》。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领导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且表决情况记录在册。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
1.本人及配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参与非法邪教组织,参与黄、赌、毒等活动,在政法机关有记录的;
3.被政法机关、纪检部门立案审查尚未解除,以及有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行为,在当地公安部门有记录的;
4.弄虚作假,伪造资格证件和应聘条件资料的。
(四)考核程序
此次考核采取面试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其中面试占总成绩的60%,实地考察占总成绩的40%。相关考务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阶段(占总成绩的6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领导小组通知下,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面试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卫生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工作委托省厅有关部门出题并选派考官,考官人数为7人,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考官依据《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面试评估意见表》对各个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打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
2、实地考核阶段(占总成绩的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将按照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排序,然后按各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实地考核的人员名单。由考核领导小组按《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考核测评表》的项目进行打分。
考核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实地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个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名单。(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按下列办法确定:考核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实地考核均相同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五)体检
1.体检由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参照《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并组织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从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聘用。
(六)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内容主要是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计划生育、是否违法违纪等情况。
2.因政审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按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结束后,入围人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工作人员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可提供实据向市纪委监察部门反映,若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举报材料,将正式确定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工资福利待遇
入编人员的待遇按照我市市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每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本工作方案由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22801(市卫生计生委)
举报电话:25531917(市监察局)
附件2:2018年东方市市级公立医院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