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市朝阳区乡村医生招聘7人公告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8-01-26 10:55:46
  2018年长春市朝阳区乡村医生招录公告


  为做好乡村医生队伍的新老更替工作,确保老年乡村医生退出后村卫生室不出现人员断档现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13号)、《吉林省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63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16】14号)及《《吉林省乡村医生养老补助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吉卫联发【2016】80 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乡村医生。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录名额


  根据前期摸底,本次为2个乡镇的7个村卫生室招录7名乡村医生,详细情况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品德好,热爱农村卫生工作,服从镇医院安排;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50周岁(196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属于偏远山区或交通不便的村卫生室(由各乡镇卫生院认定),可酌情延长至55周岁(196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需报名时出具二级及以上医院入职体检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履行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职能的基本条件(持有乡村医生证或者职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职称);


  (三)具有中等职业及以上临床医学、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社区医学专业学历者(毕业工作经验两年以上)或参加师承及确有专长考试并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者;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四)本人自愿,村委会推荐;


  (五)每个考生只能申报1个村卫生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报名不予受理: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四)被吊销过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的;


  (五)因医德医风问题被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过的;


  (六)发生过重大医疗事故的;


  (七)区卫生计生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受理报名的情形。


  三、报名提交的资料


  (一)本人填写的《长春市朝阳区2018年乡村医生招录考试报名申请表》(附件3)1份。


  (二)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西医士专业毕业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或《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二级及以上医院入职体检证明。


  (五)同一底板近期(一年内)免冠、正面、半身、小2寸、非艺术彩照两张,照片电子版1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报名人照片电子版以姓名命名后统一报区卫计局社区办。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报考者在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下载、打印或者到拟报考的村卫生室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填写《长春市朝阳区2018年乡村医生招录考试报名申请表》,持相关资料到拟报考的村卫生室所在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月24日至1月29日。本次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


  2018年1月30日至1月31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对报名资格的审查;2月1日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长春市朝阳区2018年乡村医生招录情况登记表》(附件4)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和报名人员照片电子版上报至区卫计局社区办;区卫计局不受理任何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一村卫生室出现多名报考人员的,由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经报考人同意后进行调配。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2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前往报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按照考试安排,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内容


  本次招录考试统一命题。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考试:


  内容包括:医学基础和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公共卫生、卫生法律法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7年第三版)等。考试时间为半天。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开考后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时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


  笔试结束后,由区卫计局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在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面试考试:


  按照笔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并列者进入面试,若不达比例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人员不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通过回答问题,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和举止仪表气质等,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回答问题。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各测评要素所占比例为:综合分析能力25%、言语表达能力20%、应变能力25%、举止仪表气质10%、专业知识能力20%。合格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上进行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


  七、考试结果的公布、录用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拟聘人选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考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填写《长春市朝阳区2018年乡村医生拟录用人员汇总表》(附件5)报区卫计局社区办。区卫计局将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春市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后,聘用人员即可到报考的村卫生室上岗执业。报考人员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认真组织乡村医生招录考试工作,区卫计局成立乡村医生招录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社区办,负责本次招录工作的日常事务。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本次乡村医生招录工作。区卫计局负责招录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拟招录人员名单的公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受理报名、资格审查、政策宣传、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录用人员的执业注册、招录资料归档保管、受理查询、解决纠纷等。


  (二)坚持政策,按章办事。本次招录的乡村医生,只能在已经明确的村卫生室执业,一经录用执业时间不能少于5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严格管理,严密组织,确保每名被招录人员能够在村卫生室上岗。


  (三)保存资料,归档备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收集、产生的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妥存备查。申请者交验的个人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污损,不得扩散和用作其他用途,违者依法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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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市朝阳区2018年拟招录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名单


  长春市朝阳区2018年乡村医生招录考试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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