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民族大学招聘编制外教职工62人公告
来源:云南民族大学
2018-01-29 09:17:22
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编制外教职工招聘公告
为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诚聘编制外教职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我校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职工62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师职业,服从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2.应往届硕士毕业生;
3.年龄不超过30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6.学历要求为硕士的岗位最迟于2018年7月前获得硕士学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网站信息服务栏中“公开招聘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ynni.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同时我校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20日至2018年2月25日,每天9:00—16:3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信息不全者,报名资格审查按照不合格处理。
3.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
4.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本人具体联系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个人相关信息不一致、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资格初审结果会在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进行公示。
(五)现场确认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必须参加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暂定2018年3月1日,最终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云南民族大学网页首页公告为准。
参加现场确认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编制外教职工招聘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2.《云南民族大学2018年编制外教职工报考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3.本人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定)、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个人近期的生活彩照(7寸)一张、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提供和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材料原件审核,复印件恕不退还。
(六)打印准考证
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云南民族大学网站信息服务栏中“公开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一)专业面试
符合岗位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专业面试。
1.面试时间:暂定2018年3月2日(星期五)9:00—17:30(以面试公告为准)。
2.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博雅院B区2楼(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相关要求: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首页公布。
(二)笔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3:1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名单。
1.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3月4日(星期日)14:00—16:00。
2.地点: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云南民族大学雨花校区博雅院B区(具体以公告为准)。
3.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构成,各占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名单。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云南省红会医院干部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在云南民族大学网站(www.ynni.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待遇
1.工资待遇:享受云南民族大学编制外人员相应待遇;学校为编制外人员购买“五险一金”。
2.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八、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整个招聘工作将在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于招聘岗位实行公开、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公开招聘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1-65911119、65137817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老师
2.联系电话:0871-65913840、65134925
附件:
云南民族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25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