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丰都县龙河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管护购买服务人员选聘公告
来源:丰都县人民政府
2018-01-29 10:10:30
丰都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龙河湿地公园和龙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购买服务人员选聘公告
依据《丰都县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丰都委文[2017]29号)“要加强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机构设置,强化职能职责”的要求,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单(收文办字:F17-1629)批示和县财政局《关于林业局申请解决龙河湿地自然保护区购买社会服务所需经费的审核建议》(丰都财政建议[2017]180号)文件精神,为实现龙河湿地公园和龙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管护全覆盖,现就我管理中心选聘管护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员岗位及数量
拟选聘专职管护服务人员购买劳动力3名(男女不限)。其中:老岩塘管护站1人、三建管护站2人。
二、购买服务人员的选聘条件
1.选聘条件
(1)服从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分配,能吃、住、工作在管护站,全职脱产全身心投入湿地公园和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管护工作,每月工作天数不少于25天,具有独立工作,独立生活能力。从事森林管护的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可优先购买为服务人员。
(2)年龄男18--60岁,女18-50岁,初中以上文化。
(3)身体健康状况达到入职体检合格标准,能胜任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的巡护工作,责任心强,不怕苦,不怕累。
(4)能较快熟悉管护责任区域的村情、山情、水情、民情,熟练掌握自己管护辖区四至界线及保护区的功能分布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情况。
(5)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管理考核办法履行自己工作。
(6)能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2.工作职责
(1)对管护责任区域内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进行日常巡护,掌握林地、湿地、林木数量、野生动植物数量、管护区位置及四至界线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古树名木、珍稀鱼类重点管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2)依法制止并及时上报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发生在管护责任区域内的人为和牲畜损毁林木(包括新造幼林)、非法占用林地、非法破坏湿地、盗砍滥伐林木、非法捕猎特别是电烧药毒野生动物、珍稀鱼类、珍稀鸟类、非法彩砂取石、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种破坏的行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3)认真履行森林防火职责。做好巡护森林、鸣锣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看好山头、看好地块、看好坟头、看好路口、看好特殊人群;协助管理野外火源、协助查处违规用火和火灾案件;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4)发现并及时上报林业有害生物情况。对管护区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及时上报。
(5)保护林业宣传和管护设施。对发生在责任区内的各种破坏宣传牌、标志牌、界桩、界碑、围栏等林业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责令当事人限期修复,及时上报。
(6)及时报告自然灾害。及时报告山体滑坡、泥石流、冰雪灾害、洪水等自然灾害对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的危害情况。
(7)做好林业政策宣传和交办任务。开展林业管护政策宣传,做好管护合同规定的其它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8)接受甲方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管护的指导、培训、监督和考核。
(9)收集保护区野生动植物生息繁衍的图片并做好记录,古树名木的监测管护,认真填写巡护日志。
三、选聘程序
1.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成立选聘、审查小组,结合龙河湿地公园和龙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情况确定选聘岗位和职数,本着“自愿、择优、公开”的原则,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选聘公告。
2.报名。报名人员须对拟报名的职位、管护面积和地块自行进行实地考察。
3.湿地保护管理中心选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研究确定拟聘的森林资源管护员。确定拟聘的管护员,经体检、公示和上报县林业局审查合格后,签订管护协议。
四、管护任务
由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在管护协议中确定管护区域内的管护任务。
五、管护报酬
专职森林资源管护人员管护费由政府购买服务,购买服务报酬标准含岗位直接费用和岗位间接费用按照县上规定执行。报酬标准按年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调整和变动。管护费(管护费=购买服务价额标准-岗位间接费用)由保护区根据考核验收结果报请县财政局按月支付。严格按照《丰都县财政局丰都县监察局丰都县审计局丰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16〕93号)执行,无其它待遇(特别提醒:保护区负责缴纳在岗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不足年限的自行负责)。
龙河湿地公园和龙河湿地自然保护管护为一年一聘,对不符合选聘条件、未能履行管护职责、违反规定予以解除聘用协议的,可以从其他人员中选聘替换和补充,替换和补充选聘参照本通知执行。
六、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1月30日。
2.报名地点:丰都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综合科
3.提交资料:本人申请、身份证、身体体检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联 系 人:杜红英
联系电话:70685905
附件下载>>>
丰都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
2018年1月2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