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大学招聘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博士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1-29 13:41:42
广州大学面向全球公开招聘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博士公告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位于广州大学城西南端,有大学城和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1880亩。现有教职工2900多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4000多人,具有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学校以建设“国内一流、世界知名高等学府”为目标,目前正全面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领军人才、学科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博士、博士后,以优良的工作生活环境和事业发展平台,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80个(包括学校“百人计划”和“新进讲师”)。
二、申请条件
(一)“百人计划”
(1)领军人才:包括院士、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期)、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以及有卓越学术成就的人文社会学科学者和其他在学术地位、水平和成就方面与此相当的海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学者;引进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能起到领军作用;院士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其他领军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
(2)学科带头人:在某二级或以上学科占有突出学术地位,学术上具有较大影响力、持续发展潜力,在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正高职务或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高以上职务的学者;引进后对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能起到带头人作用;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3)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任副高以上职务,或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任正高职务,或在某一学科领域有突出的科研成果,形成较大影响力、有持续发展潜力的学者;引进后能成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中坚力量;年龄在5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5岁以下)。
(4)青年杰出人才(分A类和B类):研究方向明确,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和丰富的科研工作积累,发展潜力大,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学者,引进后能成为学校发展的生力军;具有在国内外一流大学学习或教学科研工作的经历;在顶尖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公认科研成果等基本条件。
(二)“新进讲师”
(1)基本条件: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综合素质高、有学术发展潜力,身心健康,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术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人文社科类应聘者,以第一作者或主要作者在SCI、SSCI、A&HCI收录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含一类、二类)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质量较高学术论文3篇或以上。
2.理工类应聘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JCR期刊学科分区表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艺术类和体育类应聘者,在学校认定的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本专业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个人美展、体育竞赛获奖前三名。
4.对于部分学科国(境)外应届博士毕业生,如果没有发表论文,则须对其博士论文进行海内外同行专家评审推荐或校内专家评审,并获较好的评价。
(三)专业学科
学科领域: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理学、大气科学、地质学、生物学、系统科学、生态学、统计学、力学、机械工程、光学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软件工程、生物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世界史、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设计学及其他相关学科。
重点发展研究领域(“5+2”大平台):智能制造工程,移动数据科学与工程,华南地理、环境与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工程,生命科学与人类健康,现代金融与现代服务产业研究,岭南文化与艺术。
应聘人员除应符合以上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配套支持条件
1.“百人计划”引进人才按照学校审定的人才层次类型给予相应薪酬待遇,“新进讲师”年度考核合格年薪不低于24万元。
2.学校为受聘者提供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
四、招聘时间
实行全年招聘。请应聘者在报名前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可通过工作联系电话进行查询。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通过关注“广州大学人才办”微信公众号填报应聘信息,或向相应用人单位招聘邮箱投送简历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或书面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专业评审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各学院、学科可根据建设发展需求上浮申报条件。
(三)招聘考核
1.凡报名并通过资格条件审核、专业水平筛选的应聘者,可参加相应学院(科研机构)考核评审,应聘者所需提供材料按用人单位通知要求准备。考核评审分阶段集中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学院(科研机构)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定同意聘用名单、人才层次类型及配套支持条件,最终应聘结果由相应学院(科研机构)通知应聘者。
3.体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按规定对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社局网站、广州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广州大学人才引进聘用协议书(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进讲师”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本招聘信息常年有效,应聘者可随时申报。学校将根据人才引进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并通知审议结果。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人事处联系电话:020-39341749,39366462。
(六)广州大学人事处对本招聘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大学人才办”公众号
附件: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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