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喀什大学招聘114人公告
喀什大学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展我校优秀人才引进途径,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8年我校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二、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1.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2.招聘岗位备注中对本科学历专业有要求的,请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3.课程与教学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要求研究方向的,请提供在校成绩单。
(八)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箱报名(见附件二)
(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报名咨询人及电话:
朱老师 0998—2893919 张老师 0998—2892226
(三)报名须带材料: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5),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证明,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在校证明。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聘用)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聘人员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压缩打包,一并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报名表中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宜。
(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报考专业目录主要参照“2014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本科学历应聘人员报考专业目录主要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附件4)。
(五)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招考学院(部门)。
五、资格审查
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六、考核及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考核注意事项:
1、考核适用于报考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试讲)。
3.考核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现场随机抽取试讲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教案,并进行20分钟的现场讲课,专家通过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核,重点对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测评;了解应聘人员的现实表现、业务能力及专业水平;考核应聘人员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状况;了解是否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情况。
4.考核结束后,在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公布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并告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二)本科学历人员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适用于报考非教师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2.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3.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5.笔试注意事情: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
(2)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可一同入闱面试。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6.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2)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低于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面试。如有放弃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
7.总成绩相同者,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8.考试结束后,在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公布成绩及总成绩排名,并告知体检名单、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察
(一)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在校(工作期间)思想政治、工作表现材料证明,并加盖学校(原单位)公章,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政审材料或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出具日期不得超过半年)。
(二)被考察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被考察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经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博士研究生学历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十二、招聘监督
喀什大学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冯为民
监督电话:0998-2892231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上及时进行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
附件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喀什大学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