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贵港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招聘公告
2018年广西贵港市公证处公证员助理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公证工作需要,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加快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我区市级公证处工作的意见》及《贵港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证员助理四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条件
(一)具有贵港市户籍(含桂平市、平南县);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三)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法学专业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考核优先、笔试加10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二、工作任务与待遇
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公证及从事其他公证辅助工作,实行合同管理(非在编),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3月9日(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贵港市公证处[详细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109号院(桥北商贸城)5栋2号]。有意应聘者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照片二张到贵港市公证处(提交的材料均要求为原件,下同),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报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报名结束,视报名人数决定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如报名人数在四人以内(含四人),实行考核招聘,择优聘用。
1、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地点:贵港市公证处;
3、应聘人员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参加考核;
4、考核内容:材料审核和面试(参考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二)如报名人数在四人以上,通过考试(笔试、面试)择优聘用。笔试实行100分制(时政占20分、法学基础占40分、公证知识占40分),从高分到低分取八名进行面试(如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八名的,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参考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笔试、面试两项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聘用四名。
1、笔试
(1)已报名的应聘人员按通知(另行通知)到贵港市公证处领取准考证;
(2)笔试于2018年3月24日(星期六)上午九时在贵港市司法局会议室进行;
(3)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当天下午5时前在考场公布成绩。
2、面试
(1)笔试成绩前八名的考生参加面试,如参加考试人数不足八名的,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于2018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九时在贵港市司法局会议室进行;
(3)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4)面试结束当天下午5时前在考场公布成绩。
(三)审核、聘用
1、考核或考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内通知考核或考试合格的考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由贵港市公证处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须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签订聘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空缺在落选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选补;
2、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无五险一金),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享受五险一金。
五、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5-4214705,联系人:赵妍。
贵港市公证处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