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光泽县委政法委招聘反邪教协理员8人公告
中共光泽县委政法委关于招聘乡(镇)反邪教协理员的公告
为夯实反邪教工作基层基础,推进反邪教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反邪教工作体系,确保反邪教工作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根据省、市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乡(镇)反邪教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岗位名称:乡(镇)反邪教协理员。
2.岗位数量:共计招聘8名,8个乡(镇)各招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参加邪教组织,热心反邪教事业,作风务实,爱岗敬业。
2.热爱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能熟练操作电脑,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1日至2000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的全日制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
5.具有光泽县户籍的人员(公告之日前已落户光泽县)。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至2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报名地点: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217路18--8号,人社局一楼),联系人:万女士,联系电话:18020902852,0599--8379528
4.报名要求: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好《光泽县公开招聘反邪教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贴好照片。
(2)考生报名时应随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www.chsi.com.cn)各1份(用A4纸复印),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照3张,并将照片电子版发送至1120666731@qq.com邮箱。在职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审查及报考费用:由光泽县委政法委、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对报名者的报考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现场每人缴纳50元考务费。
(4)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5)领取准考证: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2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凭身份证到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光泽县217路18--8号,县人社局一楼)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计算机操作、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择优聘用。报考者的总成绩为100分,计算机操作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列。
1.计算机操作:
(1)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及日常公文写作等。
(2)计算机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计算机操作成绩查询可在考试结束3天后,通过光泽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根据计算机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5的比例,若实际笔试人数低于12人、高于8人,则按实际笔试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采取随机抽取序号确定面试顺序。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16:00之前提交放弃声明并由招聘单位确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可经招聘机关批准从报考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光泽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并保持手机畅通。
(3)考生总成绩=计算机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前8名的考生进入体检。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相关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缺席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在职考生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
(4)考生在得知体检结论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机关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论为准。
2.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光泽县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组织,考察过程中将征求纪检(监察)、综治、公安(国保)、计生、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意见。如存在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招考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标准,从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及工作岗位,并在光泽县委政法委公示栏和光泽县人民政府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日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服从县委政法委(防范办)统一分配安排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安排的乡(镇)报到,对不服从岗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空缺岗位。
七、后续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为编外性质,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国有)办理派遣相关手续,人事关系由福建省南平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管理,日常委托乡镇党委、政府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县委政法委(防范办)和乡镇党委、政府指导。
2.每半年和年终,县委政法委(防范办)将协同乡(镇)对反邪教协理员进行2次综合性考核,对履职不到位、不能发挥作用、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
八、待遇
应聘者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确定使用,由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光泽分公司按有关规定与受聘者签订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聘用期间按每人每年3.5万元落实工资待遇(含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每月基本工资1500元。
九、纪律要求
聘用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十、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光泽县委政法委(防范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9-795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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