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永州社会扶贫网管理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永州社会扶贫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实际工作需求,永州市扶贫办决定拟面向全市事业单位选聘事业编制人员6名。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聘职位
本次公开选聘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
全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聘人员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扶贫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截至2017年12月31日),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聘职位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①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②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④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月31日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整个选聘工作在2018年4月前完成。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永州市扶贫办综调科(潇湘大夏10楼1018室),联系人:张群,联系电话:0746-8368143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永州社会扶贫网管理服务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④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登记表复印件;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
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
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五)笔试
选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为1:5方能开考。报名
结束后,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聘计划。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由市人社局主管部门监督指导,试卷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制卷,综合岗位一主要测试综合写作能力,综合岗位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素养和扶贫相关知识,专业技术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相关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入围按选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计划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由下一名递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等额的情况,有面试可比成绩的,考生成绩须达到相同面试科目(同试卷)并相同评委组参考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作为体检对象,无面试可比成绩的,须达到60分方可作为体检对象。面试考官由选聘单位和相关单位考官组成。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决策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专业工作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再实施。
(七)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各占60%、面试成绩各占40%合成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八)体检
根据考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方式为个别谈话,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同事和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由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材料,查看本人档案等。
(十)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永州市扶贫办党组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确定选聘人选。
(十一)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考察和公示发现不符合公开选聘资格的,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十二)调入
公示无异议后,拟调人员经市人社局、市编办与用人单位审定后,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选聘纪律
1、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
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办事,接受监督。
2、坚持回避原则。选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选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规定。
附件:1.永州社会扶贫网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永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