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招聘工作人员4人公告
来源:番禺人才网
2018-02-01 11:20:22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推进新造镇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1、建设办工作人员2名;
2、组办工作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政治思想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刻苦耐劳,工作积极负责,无违法犯罪记录;
3、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口吃、无重听;
5、工作认真负责,办事公正,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招考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一)建设办工作人员
1、熟练掌握制图软件(如CAD、GIS等);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规划、国土、建设等相关专业),且具有初级及以上规划、建设相关的职称;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组办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有村务和基层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受理考生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月12日。填妥《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至报名邮箱:GZPYXZZB@163.com(邮件标题为“xx职位报考”)。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进行(报考建设办职位的需增加机试)。
(二)笔试:笔试内容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写作题,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不指定参考教材,拟安排在2018年3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部门通知。
(三)机试:需要机试的考生,机试内容是制图软件(如CAD、GIS等)操作考核,拟安排在2018年3月3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报考部门通知。
(四)现场资格审核:
时间:2018年3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4:30;
地点:新造镇人民政府106室(组办办公室);
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
3、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一份。
4、打印《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5、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6、报考职位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五)应聘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与打印的《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审核。
(七)面试: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报考建设办职位的的需根据笔试和机试成绩)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2比例确定(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能力要素。
4、建设办职位按照笔试、机试与面试按30%、30%、40%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成绩;组办职位按照笔试与面试按50%、50%比例合并计算考试成绩。
5、笔试、机试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各项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和聘用
用人单位聘用工作组织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新造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薪酬待遇按新造镇的有关规定执行。建设办职位获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薪酬另议;组办职位获聘人员约6.5万元/年,按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九、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发布单位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先生、许小姐
电话:84726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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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镇组办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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