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舟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1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公安局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20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
从事维稳安保、巡逻处突、监察看护及接处警等警务辅助工作。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人事考试网:www.zsrsks.gov.cn。
(二)千岛警察网:www.police.zhoushan.gov.cn。
其中千岛警察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联系电话:0580-8123071。
四、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五、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有爱心,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及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下列情形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未作出结论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4、中国国籍,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2000年2月1日以前出生,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裸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裸高1.58米以上。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士兵中具有擒拿格斗、军犬技术等特种技能的,报考一类辅警可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具有A1驾驶证(含陆军A照、海军A照、武警A照)报考一类辅警的可放宽学历至高中(中专)、年龄到40周岁。
六、招聘程序
(一)注册及报名
1、时间:2018年2月7日9时至2月12日15时。
2、网址:www.zsrsks.gov.cn(舟山人事考试网)。
3、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2018年2月7日至2月12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月12日15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舟山市公安局负责。
(三)网上缴费
2018年2月7日9时至2月12日24时。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成功后,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身高及相关资格材料。报考者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应携带退役士兵证及相关可用于放宽条件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于2018年2月28日到舟山市公安局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参加统一考试。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录取过程中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五)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测试项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一分钟俯卧撑,女子测试项目为:100米跑、800米跑、一分钟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每项满分100分,达标为60分,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后续测试。测试中,100米跑不超过2次,800米、1000米、一分钟仰卧起坐、一分钟俯卧撑只测试一次(体能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
(六)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试卷实行封闭式命题。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笔试结束后,一类辅警按照综合分(体能测试总成绩÷3×0.7+笔试成绩×0.3)进行排名,以招考人数1:1.5(四舍五入)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二类辅警按照笔试成绩进行排名,以招考人数1:2确定面试对象并发放面试通知书,上述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对象。
(八)考试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一类辅警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3×0.7+(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3,若总成绩相等,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二类辅警总成绩=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6,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九)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十)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政审)。考察(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察(政审)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的依据。
(十一)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合格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合格后由舟山市公安局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人员,由舟山市公安局告知本人不予聘用。
(十二)待遇及工作地点
1、工资待遇:年薪5.5—7万元(含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
2、工作地点:舟山市公安局。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应聘人员在体能测试、笔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二)各招录环节由舟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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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舟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标准及实施规则.doc
舟山市公安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