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南平环保局招聘法律顾问公告
南平市环保局关于公开招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南政综〔2016〕14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通知》(南政办〔2016〕103号)有关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一)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
(二)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政府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研究论证和评估;
(三)对本部门重要项目、资产处置、涉及社会稳定等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进行法律论证;
(四)参与本部门重要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书的洽谈、草拟、审查;
(五)对重要、疑难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研究、论证,参与本部门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执行等法律事务;
(六)参与研究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应邀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七)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
(八)办理本部门交办或者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律师资格,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三)在所从事的法律实践、法学教学、法学研究、行政执法等专业领域成就显著,具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
(四)热心参与政府法律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
(五)遵纪守法,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三、薪资待遇
聘期3年,聘请费为8000元/年。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一)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历、学位、职称、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主要执业经历,现执业机构等,以及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印证材料。
(二)个人的研究成果、主要诉讼、非诉讼案例和业务专长等;
(三)执业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等。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2018年1月31日至2月6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局现场报名,或将材料发送至npshbj@126.com。联系地址:南平市中山路48号,联系人:余颢,联系电话:0599-8613362。
南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