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沈阳市辽中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开招聘协管员40人公告
根据《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协管员队伍的指导意见》(沈安委【2018】1号)、《沈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协管员管理办法》(沈安办【2018】7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安全生产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资格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协管员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沈阳市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综合素质优,对安全生产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招聘对象: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士兵。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安全生产协管工作的。
三、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
1、招聘毕业生协管员30名,其中男性20名,女性10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身高170cm以上(含),女身高155cm以上(含),无纹身,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2、招聘退役士兵协管员10名,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无纹身,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3期及以上士官退役士兵年龄可延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流程
1、公告
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liaozhong.gov.cn)、辽中区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7日。
2、报名及资审
资审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7日,每天上午8:30—下午16:30。
报名地点: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辽中区东环街52号)
联系人:邵红英 联系电话:024-87821329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填写好的个人简历(见附件),带近期2张2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准考证。
3、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 2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沈阳市辽中区城镇二中教育集团蒲西校区(原辽中城镇二中,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新华街39号)
出题范围:试题内容为公务员行政能力测试。
要求:本人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笔试公示:笔试成绩当天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辽中区人民政府网公示(附电话通知)。
要求:按招聘岗位人数1:2比例进入面试(如比例不足可按总报名人数依成绩调剂)。
5、公示总成绩名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6、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电话通知。
要求:按总成绩排名合格人员参加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按名次依次顺延体检。
有下列疾病者不予录取:甲肝、乙肝、丙肝、戊肝、结核、血液病、肾病、高血压、糖尿病、心电图异常及不适应工作岗位的其他传染性疾病。
7、考察:
经资审、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人员需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报考资格所要求的相关证明。
8、岗前培训:协管员确定后,由市安监局统一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后发安全生产协管员证。对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依次按成绩顺延录取。
9、公示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履办相关备案手续。
五、注意事项
报考者自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六、人员聘用
合同管理:招聘的协管员不具有行政职能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编制,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聘用劳动合同按工作需要签订,一年一签,如因工作不再需要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可不再签订或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未满需要解除合同的,按签订合同工资标准的日工资计算),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3个月。
七、薪酬待遇
1.薪酬待遇:安全生产协管员工资标准2000元/月,依法缴纳“五险”。
2.工资发放: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市区两级拨付资金统一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
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