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石家庄新乐市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来源:新乐市人民政府
2018-02-05 08:23:00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新乐市农技推广中心和园林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并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人员3名,其中为新乐市农技中心选聘2名,为新乐市园林局选聘1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园林局岗位的考生年龄需在30周岁以下,报考农技中心的考生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为准);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新乐市户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七)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 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⑴新乐市农林畜牧局人事科(仅限报农技中心职位的考生)
⑵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仅限报考园林局职位的考生)
3.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乐市农林畜牧局人事科88678100,新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88581243
4.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本次选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专业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满分100分, 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体检为等额体检,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根据所报岗位选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四)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和人社局组织进行,选聘单位要认真制定考察标准和工作方案,将考察有关事宜书面通知考察人选,并及时与被考察人所在单位进行沟通。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聘程序。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在新乐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办理聘用等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犯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由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88587957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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