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甘肃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10人公告
来源:城关区就业局微信公众号
2018-02-05 10:24:26
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定向派遣至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城关区政府同意,城关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决定,委托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兰州市城关区财政局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0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财政相关岗位工作;
(二)甘肃省内户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四)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财政学、会计学、审计学、金融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年龄放宽至35岁(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聘用后工作能力突出,表现优异者,可按兰州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通过人才引进方式正式录用;
(五)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
(六)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理和治安处罚的;
2.曾被辞退、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3.直系亲属、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有期徒刑或为邪教组织骨干分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4日—2月28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城关区就业服务局二楼(城关区陇西路48号)。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4.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请报名人员关注城关区就业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cgqjyj-0931)。
1.笔试委托社会教育机构出题和阅卷评分,采用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为8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三)体检、政审
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由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组织被聘用人员上岗培训。培训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内能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待遇
(一)临聘人员工资由基础工资和岗位等级工资两部分组成。基础工资每人每月为2500元。岗位等级工资最低档按基础工资的25%计算;岗位等级工资同级档差按3%逐年递增;岗位等级工资级差按下一级岗位工资最高档的10%递增。
(二)新聘用人员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同期基础工资。
(三)试用期满合格后,按规定执行岗位绩效工资。研究生定为七级三档,大学本科定为七级二档。
(四)年度奖金发放:按照城关区临聘人员年度奖金发放规定执行。
(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健等福利待遇,并按照年工资总额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
此次招聘工作,由兰州三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31-843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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