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招聘12人公告
2018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招12名康复工作人员公告
为推动我旗残疾人的康复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康复工作者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建立起爱岗敬业、素质优良的康复工作者队伍,结合我旗残疾人联合会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乌审旗人民政府同意,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招聘12名残疾人康复工作人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或不予录用
1.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进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4.执业过程中发生过医疗事故,且为第一责任人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违法违纪、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资格条件
康复指导员
1、康复指导员从残疾人和残疾人子女中招聘。
2、具有乌审旗户籍(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取得的户籍),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的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015年以后毕业的医学、心理学、社会学类专业毕业生(人口学、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理想史、人类学)。
护理员
1、应聘人员具有乌审旗户籍(在2017年7月20日之前取得的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初中以上学历。
2、有护理资格证或有护理相关从业经验,有护理资格证优先。
3、残疾人及家属优先。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是残疾的等级应在三级以下),无精神病、传染病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疾病和病史的。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共招聘12人,其中残疾人康复训练指导员7名,护理员5名。康复训练指导员派往社区、嘎查村工作;护理人员派往嘎鲁图社区服务,服务对象为失去自理能力的残疾人,以上人员无条件服从分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发布招聘公告:乌审旗发布信息公众平台。
2.报名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月9日
3.报名地点: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301办公室(五马路规划建设局对面)。
4.联系人:王 梅:13948672513 0477--7220175
张廷武:13847759568 0477--7220175
5.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符合条件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政审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照4张(蓝底)。
6.资格审核: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领导小组根据应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在乌审旗发布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
四、进行考试
(一)康复指导员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只提供汉文考试卷,可以自行选择采取蒙文或汉文答卷。考试的内容为康复、社会工作相关知识和基础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
2、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由考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进入面试的,残疾人、残疾父母必须重新进行残疾鉴定,对以经康复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符合以上条件报名人员14人以下则直接进入面试,超过14人以上则进行笔试、面试。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待定。
4、考试成绩由高到底依次排列,按成绩顺序进行录取。成绩在相关网站公布。
5、报名人数少于应聘人数,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直接录用。
(二)护理员
护理员直接进行面试。
五、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人员。月薪2300-2400元,含五险(由聘用人员自行缴纳)。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有关规定)。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应在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乌审旗发布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名单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依次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招聘单位须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人员一年一考核,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及方案中未尽事宜,将在乌审旗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招聘公告由乌审旗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乌审旗残疾人康复培训中心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