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鹤峰司法局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鹤峰县司法局 2018-02-05 10:51:32
  2018年招聘鹤峰县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由于本单位工作需要,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我县公开招聘4名司法辅助人员,工作地点在鹤峰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考的方式,择优录取。


  一、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有吃苦耐劳精神,熟练掌握汽车驾驶技术,爱岗敬业,热爱体育运动。


  (二) 具有鹤峰县户籍。


  (三)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条件可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四)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性,报考人员仅限男性,身高170公分以上。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考形式


  此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试卷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前12名进入面试考试。


  三、报名要求及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1日-2月13日


  报名地点:鹤峰县司法局三楼大办公室(张家村)


  鹤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职业介绍中心(原就业局8楼)


  报名相关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毕业证、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彩色登记照一张,报名表格现场填写。


  四、体检及考核


  根据应试者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组织应试者到县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核,主要是考察应试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主管部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


  五、其它事项


  笔试时间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718-5267033(司法局)


  胡皓 0718-5284033(就才局)


  鹤峰县司法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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