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招聘30人公告
因“四个平台”建设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30名协管员(执法局22名,其他岗位8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2、工作敬业,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较好的文字写作处理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女,身高1.55米以上(含1.55米)。
4、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报考执法局协管员岗位的,学历可适当放宽到高中)。
5、年龄要求男性35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30周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平阳县户籍(报考执法局协管员岗位的,放宽至温州市户籍)。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及相关复印件,近期免冠单寸照片2张。报名地点:鳌江镇人民政府(塘古南路99号5108室),咨询电话:0577-63633749。
2、资格审查。将对应聘者的有关证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及录用办法: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执法局协管员录取办法为根据总成绩(笔试60%+体能测试4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3、其他岗位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乘以60%,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总成绩。岗位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遇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另行组织考试。
4、招聘岗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薪酬待遇:
工资按鳌江镇编外人员待遇执行,并落实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五种”保险及公积金。
六、其它事项: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间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岗位的,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满自行终止聘用合同,也可经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
七、本招聘通告最终解释权归鳌江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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鳌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