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新疆阿克苏地区温宿县招聘2人公告
温宿县2018年引进优秀人才公告
根据《温宿县2018年引进优秀人才工作方案》,经地委审核同意,决定面向内地各大重点高校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范围
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设置条件的疆外全日制本科、硕(博)士毕业生(应届或往届);疆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届或往届);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二、引进人才岗位及名额
1.思想培训类(2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哲学专业1名;
2.林业类(2名):林学专业2名;
3.水利水电类(11名):水利水电专业11名;
4.工学类(6名):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1名;机械一体化专业2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1名;计量检定专业2名;
5.财会类(4名):财务管理专业2名;会计专业2名;
6.教育类(2名):小学特殊教育专业1名;文秘专业1名。
三、引进人才遵循原则:
(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实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紧缺专业优先原则。紧紧围绕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优势行业、特色学科和重点产业,引进县域发展中急需、紧缺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三)优秀人才优先原则。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博士、硕士人才优先;国家重点院校、双学位毕业生以及学生党员干部优先引进。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家庭和睦,无不良违法违纪记录。
2.政治素质过硬,有理想有抱负,愿意扎根边疆基层,具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愿为边疆建设贡献青春。
3.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工作技能;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及操作手册(试行)》要求。
4.具有一技之长或特殊才能,符合引进人才岗位设置条件的疆外全日制本科、硕(博)士毕业生,疆内招聘仅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
(二)引进人才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引进人才岗位共计27个,具体专业要求及条件见《温宿县2018年内地高校优秀人才引进计划统计表》。
五、引进人才的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签订协议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25日;
公告发布方式:在温宿县党建网、温宿县人民政府网、温宿县微信零距离、内地各大高校招生就业网发布。
温宿县党建网:http://wsx.xjkunlun.cn/
温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szf.gov.cn/
温宿县零距离:wsmqmsmx
2.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30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名方式:报名主要采取高校组织推荐、个人网络报名等形式进行。
联系人:史英杰(温宿县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人)
马后刚(温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指导
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调配科负责人)
李亚洲(温宿县人才办干部)
联系电话:温宿县人才办:13909973995;0997-4538495(传真)
温宿县人社局:15299596590;0997-4537865(传真)
联系邮箱:wsxrcb@126.com
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
(2)个人获得荣誉资料,包括各类证书、获奖证明;
(3)2018年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其他历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
(4)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材料。
3.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重点考察引进人才政治思想表现和专业技术情况,资格审核贯穿公开人才引进工作始终。
(2)报名资格复审结束无人报名的岗位进行等额裁减或取消。
4.笔试面试。
笔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重点考察综合素质、创新思维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宣布。综合成绩计算方位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5.健康体检。
引进人才健康体检工作由温宿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按引进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6.公示及办理手续。
由县人社部门负责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引进人才提出拟聘用方案,报请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报地区人社部门审批同意后,在官方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实行聘用制合同管理。
7.落实待遇。
(1)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经地区人社部门批复发文,县人社部门办理手续后,福利待遇从到岗之日起纳入财政统发,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同等待遇,月均不少于4500元。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人才,享受副科级干部工资福利待遇。
(2)引进人才住房待遇。根据《温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温党办发[2012]135号)文件规定,对引进的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人才解决一套周转性住房,其中本科生不少于30平方米,硕士研究生以上人才不少于60平方米,由各人才使用单位负责,优先安置在本部门干部职工宿舍或申报县公租房解决,免费使用期不超过5年。
(3)引进人才扶持待遇。根据《温宿县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暂行办法》(温党办发[2012]135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一条之规定,实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兼职兼薪政策,对柔性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鼓励其通过技术入股、成果转化、效益分红等特殊的收益分配方式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薪酬,也可自主开展重大项目科技研发或高新技术推广活动,所获正当收益归个人所有。享受科研、创业资助的引进人才不再享受各项津补贴。
六、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1.本科学历人才引进后,由用人单位依据相关政策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地区相关规定办理入编入职手续,与所在单位干部同工同酬。引进人才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期内原工作岗位满三年可在县域范围内调动,三年后可参加本县范围内国家公务员招录考试。
2.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由县编委办按照相关政策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副科级干部工资福利待遇;
3.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原则上不受单位性质、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
4.引进人才承担科研项目,可申请专项科研资金,经人才科技等部门联合论证后,优先给予立项支持,纳入县级重大人才科研项目拨付足额的项目启动资金;科研成果在温宿县转化为生产力并产生经济效益的,享受收益分配,经县委研究评议后给予相应物质精神奖励。
4.岗位设置和职称评审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担任单位领导或重大科研项目、工程负责人,可不受职数和岗位限制,优先聘任相应的职位或岗位。在专业技术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5.实行特殊收益分配优惠政策:
柔性引进人才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采取年薪制、期权制、股权制、协议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等收入分配形式,实行知识、技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6.激励奖扶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每两年开展一次绩效考核评估,成绩优秀的可优先纳入县级拔尖人才、青年科技英才推荐培养,每年享受4000-6000元的人才科研津贴,同时享受外出疗养、培训、免费健康体检等人才激励待遇。对县域人才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可优先确定为县劳动模范、优秀人才、优秀科技特派员等各类先进及科技荣誉的评选对象,被列为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的,由县人才发展资金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对在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现代技术管理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引进人才予以奖励,对推动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重奖。
7.子女就学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就近入学原则,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到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学区内公办学校就读,并享受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就读的同等待遇。子女系普通高中学生的,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原有基础,由教育主管部门按对等原则安排到相应的高中就读。
8.人才落户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按属地管理原则可落户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可也落户在温宿县引进人才公共户,对户籍关系一时难以迁入或本人不愿意迁入温宿的高层次人才,由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持《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在工作、生活等方面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9.社保管理优惠政策:
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来温宿工作前已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对因辞职、离职等方式来温宿工作的引进人才,如出现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入的情况,由用人单位参照同类人员标准补缴社会保险费,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
10.人事档案管理优惠政策: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如正常调动有困难,本人愿意以辞职、离职等方式来温宿工作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学历、工龄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办理档案调转或重新建档手续。
11.优秀人才关心关爱政策:
落实引进人才帮带制度,对新引进的各类人才,按照“一对一”的原则,确定一名相关专业技术领域人才作为帮带导师,常态化进行谈心谈话、思想引导、工作帮带。实施优秀引进人才健康体检制度,将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引进人才纳入免费健康体检范围。引进人才在职后可享受在职学历学费报销政策和探亲假、婚假、产假相关福利待遇。对从内地招录的引进人才,按有关规定报销干部探亲假交通费用,因工作原因未享受探亲假、其父母来温宿探望的,按火车硬卧标准报销其父母双程交通费用。
七、其它事项
1.各位引进人才报名后,请勿随意更改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我们将在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与您取得联系。
2.报名人员须确保提供证件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人才所在学校招生就业处和人才户籍所在地组织人事部门通告。
3.本公告由温宿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97-4532060、0997-4537889。
温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7-4538495(传真)
联系邮箱:wsxrcb@126.com
邮政编码:843100
温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97-4537865(传真)
邮政编码:8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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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温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