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洛阳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60人公告

来源:洛阳洛龙 2018-02-06 14:16:49
  2018年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满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求,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36号)、《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2017〕16号)精神,结合《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计划及报名条件
 
  (一)选调计划
 
  在我区差额补贴或自收自支事业在编在册的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中选调财政全供事业工作人员60名,其中,20名从目前区城市管理系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区市容环卫站)工作的在编人员中选调。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并具备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工作分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公示和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洛龙区行政中心605室。
 
  3.报名方法: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2018年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本人有效身份证,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所在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4.资格审核: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及市容环卫站现有非全供工作人员报考01职位,其他事业单位非全供工作人员报考02职位。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
 
  5.领取准考证时间将会在洛龙区政府网上公布,届时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6.参加笔试考生将在洛龙区政府网进行公示。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面试
 
  1.人员确定:根据各职位聘用计划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逻辑思维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情绪稳定性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因应试者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数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聘岗位数时,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
 
  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洛龙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的高低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如果总成绩相同且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面试,排出名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考核
 
  对参加面试人员,根据聘用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应聘资格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对因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考试总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核工作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办、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三、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选调工作做到“六公开”,即选调政策公开、选调计划公开、选调条件公开、选调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选调结果公开,整个选调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选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选调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本次选调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区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成立2018年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次选调工作。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
 
  咨询电话:65156602
 
  点击下载>>> 附件1-3下载
 
  1.2018年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2018年洛龙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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