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推出36个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系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以工科类专业为主的普通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院校,1998年筹建,2002年正式建立。学院占地1000余亩,开设11大类专业群34个专业,现有在校生近万人,教职工700余人。校内各项专业教学设施一应俱全,建有市政府投资3亿元、占地30亩、面向全市开放的集实训、培训、鉴定、研发于一体的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实训中心暨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职学生创业园等。
学院现为国家优秀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浙江省示范高职院校和浙江省高职优质校。学校建有中央财政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重点专业8个,省“十三五”优势专业7个、省“十三五”特色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重点建设实训基地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3个(数量全国第一),省级应用技术协同中心1个。
学院2007年被评为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08年被列为浙江省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2010年荣获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2012年,教育部“两大平台”——数字化校园学习平台、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与职业发展管理平台落户我校;2014年,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并荣获教育领域最高奖项——国家级教学成果一、二等奖,2016年成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学院整体办学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见《2018年杭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包括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与即将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本招聘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有效,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并聘用人员。专任教师1与专任教师2中各岗位原则上不设最低开考比例限制;专任教师3中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该岗位招聘计划3倍的,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2、报名方式:
报名可采用电子邮件投递的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将个人简历、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等有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到专用邮箱hzy_rczp@126.com)提交报名材料进行报名。应聘人员亦可将纸质材料邮寄至: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行政楼405室。邮政编码:310018(注: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通知参加考试时需带应聘材料原件备审核)。
3、资格审查:
应聘简历经学校人事处基本条件审核后交由具体用人部门进行进一步的业务资格审核,我校分期分批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组织考试并电话通知本人。对于资格不符者我校将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考试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8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未达到80分的应聘人员我校将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可致电我校进行询问),面试需安排试讲。
2、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投递报名材料后超过1个月仍未收到考试通知则说明本人提交应聘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应聘人数未能达到最低开考比例,应聘人员可转投其他岗位或其他招聘单位)。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原件以备查验。
3、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经由本校网站(www.hzvtc.edu.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五、考察和体检
在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报校党委会决议后,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则在面试成绩8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本单位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有关政策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专业教师待遇按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引进的专业带头人除按规定享受专业教师待遇外,经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学校还可提供科研启动资金、安家费补贴等相应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杭职院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1)56700025 联系人:夏老师
邮编:310018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