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保亭水务局招聘公告
2018年海南省保亭水务局招聘公告(3人)
为进一步加强保亭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有序、规范开展,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保亭县水务局(保亭县河长办)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3名工作人员派遣至保亭县水务局(保亭县河长办)工作,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保亭县水务局编外人员,任职于保亭县水务局(注:县河长办设在县水务局),主要从事河长制等有关工作。
2、招聘人数:3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保亭户籍(含保亭生源)。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优先条件:
1、有2年以上水务工作经验的优先。
2、水务类专业(含水利、供排水专业等)或工程类专业优先。
3、对保亭县各村委会(村小组)、农场居(连队)及各河流地理位置较熟悉的优先,学历放宽到初中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考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统一采取邮箱投递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1日-2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3156202526@qq.com
(2)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表请到海南新珠江人力QQ空间https://user.qzone.qq.com/3156202526复制黏贴。
(3)应聘者须将个人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一寸彩照等材料等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投递到邮箱(邮件注明:保亭县水务局+姓名,例如:保亭县水务局+张三)。
(4)资格审查:依据规定的范围条件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
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按照不少于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核
体检由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在县人民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劳务派遣公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已确定的聘用人员如有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由综合成绩顺位者递补入围进行体检、考核。
(四)聘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考核后,根据面试成绩择优聘用,录取名单将在“海南新珠江人力”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人事管理
聘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保亭县水务局(保亭县河长办)工作,具体派遣方式及人员的人事管理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合同每3年签订一次,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保亭县水务局(保亭县河长办)每年将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后的结果交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六、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五险一金。各项保险及公积金的个人部分由个人工资中扣除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支付。试用期应发个人工资和正式聘用应发个人工资均为:3441.45元(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并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考人员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可凭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证明身份。
(四)报名、考试等详细事项可咨询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进行辞退。缺岗重新招聘。
(六)如聘用人员存在违法行为,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符合服务协议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有上述条件之一的,将与聘用人员除劳动合同,进行辞退。
海南新珠江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