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宿州市工商联、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选调公告

来源:宿州人事考试网 2018-02-08 09:19:21
  宿州市工商联、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宿州市工商联、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决定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选调计划


  详见《宿州市工商联、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1.全市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人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务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


  公开选调人员岗位表中的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


  3.受党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


  4.新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未转正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此次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相关信息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hsz.gov.cn/)、宿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zks.gov.cn/)、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系统平台(http://www.szggzyjy.cn/)、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http://www.ahszgsl.com/)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2月28日。


  2.报名方式和地点:


  根据报考职位,在各选调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具体地址如下:


  宿州市工商联:市政务中心主楼431室,联系电话:0557-3054600,马新启(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中心主楼)。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208房间,联系电话:0557-3030509,刘璐璐(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


  3.报名所需材料:①《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报名注意事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2018年3月10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2018年3月8日持有效身份证件至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名人员可登陆宿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统一结构化形式。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后在宿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和遵守宪法法律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系统平台、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选调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陆续在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宿州市人事考试网、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系统平台、宿州市工商业联合会网站发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宿州市工商联:0557-3054600


  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557-3030075


  2018年2月7日


  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选调人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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